关于开展2025年自编教材出版资助立项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国家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及学科评估工作,进一步加强我院国家级、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全面提升我院教材编写质量与数量,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内教发〔2021〕9号)以及《内蒙古工业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内工大校发〔2024〕5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规范我院自编教材管理工作,特决定启动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25年度自编教材出版资助立项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立项范围
(一)申报立项的教材须适用于我院本科教学需要,不包含教辅(习题、案例、试题库、工具书等)和学术专著、论文集。
(二)教材第一主编(作者)为我院在职教师,第一主编(作者)单位必须为内蒙古工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三)重点扶持以下教材申报立项:
1、针对“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建设需求,能够申报立项国家级、“十五五”规划、系列丛书教材(国家级)。
2、由省部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一流课程等负责人担任主编编写的教材。
3、满足国家高等教育或我院教学迫切需求的教材(填补相关领域空白的权威教材,或现有教材内容陈旧、缺乏特色、无法满足当前教学需求)。
4、彰显我院教育教学及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之独特风貌的教材,展现我院教学、科研之卓越水平与最新成就的教材。
5、体现课程思政特色的教材。
6、与行业、企业等合作编写的应用型教材。
二、立项条件与程序
(一)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申报人(教材主编)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丰富的教学经验,且每位申报人只能主持1项教材项目,每位项目组成员参与在研自编教材项目不得超过2项。
(二)申报人(教材主编)填写《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自编教材出版资助立项申报书》(见附件1),连同教材编写提纲(或初稿)提交各系部审核。
(三)各系部发挥教材审核工作组作用,严格审核、择优推荐。
(四)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再提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党委会审定,确定出版资助立项项目。
三、立项数及管理
(一)本次拟立项建设教材4-6部,立项编写的教材需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或入选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出版(以新闻出版总署2024年公示名单为准)。
(二)项目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书,项目一经立项,按申报书的编写计划开展工作,尽量在2025年12月31日前正式出版。
(三)坚持凡编必审,所有编写人员在编写之前须进行政治审查,教材出版之前须进行内容审核。
(四)不重复资助。同一项目学院只资助一次,不重复资助。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终止项目:
1、未完成出版任务调离学院者。
2、无正当理由,未能按计划出版者。
3、有学术不端或其他违规行为者。
四、提交资料及要求
(一)申报人(教材主编)向所属系部提交2份《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自编教材出版资助立项申报书》,各系部审核工作组严格审核、择优推荐。每个系部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部。
(二)学院将教材编写立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后进行备案,并开展资助。
教材编写团队中如有校外人员,校外人员须由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从政治立场、师德师风、学术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审核同意并公示,校外编写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一并报送我院教务中心。
(三)各系部于2025年5月6日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中心,包括申请书纸质版、电子版(附件1)和《自编教材出版资助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
请各系部积极组织实施,确保此次立项工作顺利开展。教材编写人员和主编应符合的条件、教材编写要求等事宜,请参照《内蒙古工业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