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实施细则
总则
第一条 调剂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和完成招生计划的关键环节。为规范我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依据教育部、内蒙古招生考试中心和内蒙古工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调剂工作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第三条 调剂范围是我院有可调剂名额的专业,名额已满的专业不接收调剂。各专业招生计划、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等信息见附表《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考生统计表》。
第四条 学院各学科、专业学位点调剂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不高于1:2。
组织与管理
第五条 学院调剂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负责审定学院的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组织协调调剂工作,审核上报学校的调剂结果并确定推荐调剂名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能动学院科研及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第六条 学院推荐的调剂名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调剂政策规定
第七条 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我院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见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八条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2018年B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我校各专业调入条件。
第九条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原则上不跨学科门类调剂。
第十条 不同专业之间互调、照顾专业调出调入,执行国家的相关政策。
第十一条 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之间可以互调,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
第十二条 少数民族考生调剂须符合国家的调剂政策,照顾政策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等项目服务的考生,执行国家当年的加分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调剂。
第十三条 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但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我校调剂要求。
第十四条 调剂工作按以下原则择优选拔:
1. 调剂考生的报考专业与我院招生专业相同或者相近;
2. 在名额范围内,按调剂考生的初试总成绩排序;
调剂时间安排与程序
第十五条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当日开始调剂工作,学院各专业调剂截止时间以及是否多批次调剂视学校调剂进度确定,达到专业调剂额度后关网。
第十六条 中国研究生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开始正式调剂,第一批调剂 3 月 23 日 00:00 至 3 月 25 日 12:00 结束。我院将在3月 23 日15点,3 月 24 日15点和3 月 25日10点分三个时间节点进行调剂,调满为止。根据实际调剂情况确定是否进行二次调剂。
第十七条 学院推荐的调剂名单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版),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调剂考生进行政策性审查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第十八条 审核通过的调剂考生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
其 他
第十九条 对不符合学院调剂要求的考生,学生可咨询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解释和答复。
第二十条 能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点:内蒙古工业大学工程技术楼A座208室
电话: 0471-6575529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8
年3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