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1年03月22日 14:36  点击:[]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特制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孟克其劳

副 组 长:王振友杨晓宏

成员:高志鹰 闫素英任永峰 常泽辉

杨桔材刘占峰张立茹

秘 书:臧琛

招生工作小组对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拟录取等各个环节进行实施、监督和领导,对本学科领域拟调剂生源进行摸排、对考生报考专业与我院调剂专业领域或学科方向的一致性、考生初试成绩等内容进行考查。

二、复试要求、缴费与体检详见《内蒙古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第四章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材料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远程面试系统”上传,上传系统开放时间2021年3月23日8:00至20:00。

2、缴纳复试费用

复试费用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远程面试系统交纳,缴费系统开放时间2021年3月23日8:00至20:00。

3、调剂复试安排

(1)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8:30;

(2)线上测试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15:00,请各位考生提前10分钟登录系统调整机位,做好准备。

三、复试形式、内容及要求详见《内蒙古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第五章

四、复试结果查询

1.复试结束后,通过中国研招网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含一志愿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四小时内进行网上确认,超过规定时间未确认视为放弃。

2.待录取考生需通过教育部研究生录取检查,最终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公布并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3.不予录取情况详见《内蒙古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第四十一条。

五、考生如对复试成绩持有异议,可在学校公布成绩3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

六、学院接受考生对复试工作的咨询与监督:

地点:内蒙古工业大学工程技术楼A座210b

咨询电话:0471-6575529监督电话:0471-6576717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21年3月22日

上一条: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党委党史学习教育征求意见建议公告
下一条:2021年内蒙古工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关闭

版权所有 © 内蒙古工业大学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开发设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